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在“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新余中院开展生态文明“送法进企业、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新余中院干警来到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参观了生产车间,了解了企业在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废料回收、重复利用等环境资源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取得的成效,对企业的绿色发展感到敬佩;同时,法官紧扣涉企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宣讲环保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及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严格履行生态环保责任。
同时,干警们走进社区,通过现场宣讲、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讲解“8·15”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当生态卫士,并耐心解答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与生态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共同守护新余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此次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到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资源纠纷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新余中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司法职能,加强普法宣讲,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