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当事人廖某青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达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一面锦旗,既是对法官履职尽责的肯定,更是对执行工作的鞭策。
该案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告廖某青及妻子廖某英向被告傅某提供房屋装修服务。2022年9月,廖某英在安装窗户玻璃时不慎从楼上坠亡。原告诉至法院,市法院二审判决被告方承担40%责任,需支付给原告方43万余元赔偿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渝水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傅某的房产。傅某向市法院反映其家庭实际困难,请求不予拍卖房子,并愿意和解履行。
市法院执行局收到反映材料后,与渝水区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共同探讨工作方向。考虑双方争议的金额差距不大,市、区两级法院执行局把执行和解作为努力的方向,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在11月底履行完毕。
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新余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