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有关通知精神,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定于通知发布之日至8月31日开展机构入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入册的专业机构需严格按照《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审查基本原则》(附件一)的要求,将行业资质证书、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填报,并将原件交我院司法技术处进行审核。
申报入册的专业机构还需要向本院提交书面承诺书,确保公平、诚信执业,并按要求及时更新机构及人员资质信息,确保机构和人员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2、专业机构入册申请遵循属地原则,暂不接受外省机构、外省机构在赣设立的分公司、省内机构设立的分公司的申请。
3、申报入册的专业机构参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机构注册流程》(附件二)上传,信息完整、图片清晰、文字横向显示。
4、在册机构及时更新信息。如因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原因导致机构和人员资质证书没有在有效期结束时完成年检工作的,原则上默认有效期自动延续到年检完成。如在此空窗期有人员退出机构或受到行业禁业、注销资质证书等处罚,机构应主动把该人员信息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删除,否则后果自负。
5、去年新入册的破产管理人及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完成注册。
工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处。
联系人:余浩
电话:0790-6426323
附件1: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资质审查原则
附件2: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审查流程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