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案件,通常是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法院与被执行人往往存在对抗,执行案件很难让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均满意。但在新余中院近日执行的一起案件中,执行法官善意文明执行,积极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考虑并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先后向法院送来鲜红的锦旗表示感谢。
某镇政府与某集团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定双方互负对方金钱义务,相互抵扣之后,某集团公司还应向某镇政府支付标的款210余万元。因该集团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某镇政府向新余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及时向双方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并很快通过办案系统冻结了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210余万元,执行法官及时将银行账户的冻结情况反馈给双方。因系统扣划需要一定时间,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表示,法院冻结的账户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常用账户,还涉及银行贷款,账户冻结会影响到该公司与其他公司的正常合同履行,扣划账户内的资金,也会影响该公司在银行的信用和贷款业务。故该公司希望法院能够扣划公司其他一个账户内的足额资金。执行法官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驱车几百公里,扣划了该公司提供的另一账户内的足额资金,同时解除了原冻结账户,确保该公司的正常经营。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当即表示感谢,感谢法官的善意文明执行,充分考虑被执行人一方的实际需要,没有简单机械办案,将线上办案改为线下办案,接地气,有温度。同时,210余万元扣划到法院后,新余中院及时将案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亦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