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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蓉  发布时间:2023-04-20 16:11: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余中院推荐报送的一篇司法救助案例入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大涉民生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之首。

入选案例为25家种植户申请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申请人分宜县某村民小组25家种植户因与新余市某公司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该公司赔偿25家种植户3万余元。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被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5名救助申请人均系农民,最小的50多岁,最大的80多岁,多人系政府低保户,无固定收入来源,多人患有慢性疾病或残疾且需长期治疗,生活困难。

【救助决定】

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25家种植户因涉案纠纷未能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导致主要收入来源受损,加剧了涉案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八项规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遂决定给予25家种植户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371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本案中,虽然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赔偿款不多,但事关困难农户在涉诉纠纷未获得有效赔偿后,能否尽快战胜困难恢复生产,重树参与乡村振兴事业的信心。分宜县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应救尽救的工作理念,及时对25家种植户给予司法救助,让老百姓在感受人民法院为民解忧办实事的同时,更加支持和拥护党和国家的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