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新余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书记、院长谭闻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党组扩大会精神以及全省、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是全体代表的共同选择,是14亿人民的共同心愿,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的高度统一,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上述会议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狠抓贯彻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要坚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司法举措,配合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为全力稳定全市经济增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强化破产审判工作,全面提升涉外审判质效。要全力助推平安新余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网络犯罪。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健全制约监督和责任体系,强化智能化监督,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要坚持严管厚爱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层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院庭长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带头做到有问必录,对不如实报告者一旦发现将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