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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
  发布时间:2023-03-15 16:55:53 打印 字号: | |

一、招聘人数:2名(男、女各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5cm以上性身高160cm以上

3.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①党员;②有武警内卫经历或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立功等表彰奖励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参照本院同类人员标准缴纳“五险”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需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明、服役期间表彰奖励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地点: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111办公室(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796号)。

3.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323

按照公开招聘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报名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1000800米跑。

考生须当场当次进行所有体能测试的项目,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适岗性能力,时间15分钟。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进入考察名单。

(四)考察

考察被考察人选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等情况。

(五)劳务派遣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遣用工。试用期1个月。

咨询电话:黄主任:07906426831 李警官13307900138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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