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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赣鄱先锋丨​刘传斌: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基层主阵地
  发布时间:2022-10-12 09:08:40 打印 字号: | |

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党员,他们守初心、担使命,踏踏实实干实事,勇往直前当先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在市直机关营造学习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新余机关工委开设《新时代赣鄱先锋》专栏,对市直机关确定为2022年度“新时代赣鄱先锋”学习宣传对象进行集中宣传展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担当实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民生城市贡献奋进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传斌的事迹。


刘传斌,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01年转业到法院后,先后获得市直优秀党员、市直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优秀驻村干部、全省法院装备计划和共建项目申报工作优秀个人、四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获得嘉奖等多项荣誉。

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

该同志始终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认识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并体现在实际行动和具体工作中。近几年,该同志先后主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多项重大教育活动。

认真负责,工作严谨务实

工作积极主动,适应能力和责任心强,能从全院工作大局出发,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经常加班加点。2019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紧跟省委、市委相关部署要求,严密组织,统筹谋划,协调各项工作的有力有序推进,得到市委好评;2020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三项教育”活动中,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得到市委政法委和省指导组好评;2021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建+社区e法通”列入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入选典型案例,成为新余法院的亮丽名片,并列入省法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中。法院党史学习教育获得省委学教办指导督导组和市委学教办的充分肯定。

刻苦钻研,不断提升能力

作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上进心强,勤于学习、善于钻研,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以党组为龙头,以机关党委为抓手的双层领导机制和指挥操作系统,坚持因地制宜设计有效载体,把党建元素植入院党组领导下的审执工作、队伍建设、群团工作、乡村振兴、行政效能、机关文化、服务联系群众等各个领域,形成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格局。在其努力下,市法院党建工作连续多年在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绩效考核被评为“好”等次。刑一庭获得“示范集体”称号,多名党员获得“共产党员示范个人”称号,刘传斌同志2021年评为市直“优秀党务工作者”。

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工作

在近几年的各项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协调能力,市法院各项主题活动得到上级的高度认可,取得良好成效。扎实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定《机关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机关党委工作落实清单》,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实现法院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在2020年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中,法院党建工作走在市直机关前列。2021年,结合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市”,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提质增效工作,得到市直机关工委领导肯定。认真做好“党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市法院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党建+疫情防控”先进集体。

廉洁自律,自觉遵章守纪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日常生活和平时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带头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把改进作风摆在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并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工作上有为,模范遵纪守法守规,严于律己,慎独慎言慎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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