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涛(化名)和黄玲(化名)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常为琐事争吵,自2020年2月起,双方分居生活,黄玲搬出家里,两个孩子跟随谢涛生活。不久后,黄玲主动与谢涛协商离婚,但考虑到孩子年幼,谢涛拒绝了。
时间到了2022年,谢涛认为双方分居已经超过两年,感情也确实没有挽回的可能了,所以主动提出了离婚,而这时围绕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两人又起了争执,谢涛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而黄玲却希望大女儿可以跟着自己生活,二人僵持不下,最终起诉到了渝水法院。
由于双方同意诉前调解,案件分流委派给“益家和”婚姻家事调解驿站。为了了解双方矛盾的根本原因,调解员张虹多次与双方沟通,原来,黄玲虽然在外打工,但收入实在不足以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所以希望抚养女儿,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而谢涛坚决要求两个孩子都跟随自己生活,双方互不妥协导致一时间调解进入死胡同。了解到这一情况,调解员认为既然孩子是案件的关键,主动提出上门开展一次家访。于是张虹和另一位调解员陈娟上门了解二人女儿小艺(化名)生活学习情况,小艺今年12岁,还在上小学,成绩优异。小艺年纪不大,但对父母的事情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能够做出自己的判断。小艺说,妈妈从去年开始就一直不在家,自己每个月会瞒着爸爸与妈妈偷偷联系。当调解员问她更愿意跟着谁生活时,懂事的小艺说自己要跟着爸爸,小艺还说,自己已经12岁了,可以帮奶奶和爸爸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一番问答下来,张虹感受到这个家庭虽不富裕却很和谐,对如何突破夫妻二人心结已有主意。
张虹首先与女方沟通,表示理解女方的难处,但也希望她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一下,多年来两个孩子一直跟随父亲生活,对该环境已经熟悉而且适应了,一旦跟随母亲去外地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生活和学习,也许并不能够很好地适应。调解员将家访情况如实告诉女方。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导与开解,最终黄玲同意,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让女儿自己选择跟着谁生活。张虹再与男方联系,分析了女方所面临的难处,劝说男方适当降低抚养费,谢涛同意由原来要求的每月1500元降为每月1000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发挥“家访”调前察情、调中说理、调后回访作用,“益家和”婚姻家事调解驿站建立调解“家访”制度,一年多来,已开展家访12次28人次,有力推动婚姻家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推进全过程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