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水法院出台《关于创建“四色”法庭的实施办法》,着力将辖区内四个法庭打造为各具特色的红色、绿色、金色、银色“四色”法庭,持续推进人民法庭的专业化、特色化建设,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一是坚持高站位谋划,在深化基层治理实践上凝神聚力。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工作小组。通过精准定位新形势下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大力推进“一庭一品”建设,努力实现人民法庭在功能延展、专业建设、特色工作上的全面突破。
二是打造高品质服务,在强化特色品牌创建上精准发力。因庭施策,实现法庭差异化发展定位。依托罗坊法庭辖区内丰富的红色资源,着力将罗坊法庭创建为“红色法庭”。发挥仙女湖法庭地处仙女湖景区的生态优势,着力将仙女湖法庭创建为“绿色法庭”,集中审理全市基层法院涉环境资源审判的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着眼于服务金融产业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将高新法庭创建为“金色法庭”,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一审金融纠纷案件。根据良山法庭辖区钢铁、金属企业众多的现状,重点将良山法庭创建为“银色法庭”,倾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突出高质量融合,在推动工作融合共建上倾心竭力。立足全院发展大局,做好结合文章,将“四色”法庭创建工作与省法院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相结合,与院领导下基层集中调研活动相结合,与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相结合,与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相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丰富,联合攻关,推动渝水法院“四色”法庭创建不断系统集成,特色亮点工作向纵深拓展。
四是坚持高效能推进,在狠抓工作落实落地上持久用力。在“四色”法庭创建中实行项目式管理、清单化推进,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将各分管领导确定为创建责任领导,纳入日常督导及“蹲点”督导范围,每季度向党组汇报创建进展情况。成立创建办,强化“四色”法庭创建的协调联络和工作落实,对进展滞后的法庭及时进行督促和约谈。实行创建任务清单上墙,列出作战图,每月更新工作进展,确保“四色”法庭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