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出台《关于加强锂电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十八条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锂电行业的知识产权实行快保护、大保护、严保护,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践行“走稳前列、争做标杆”,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与效能,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五个方面为新余市立足“工小美”,沿着“有‘锂’走遍天下”的道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加强锂电知识产权保护的思想认识和强化服务锂电行业创新发展自主性。法院应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助推营造良好的创新型营商环境,司法服务锂电行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把加强锂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法院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审判任务抓好。
创建保障锂电知识产权品牌建设,服务保障锂电创新性发展。结合锂电的特性,加强锂电知识产权诉讼维权模式问题研究,依法平衡各方利益,防止不正当牟利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的行为,保障企业公平竞争,促进科技创新,为新余市锂电企业健康发展护航,把无形的“知产”变成有形的资产。
深化知识产权“ 三合一 ”审判模式,实现锂电知识产权“快保护”、“严保护”。对涉锂电的知识产权案件,做到立案快、庭审排期快、结案快。针对锂电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归口负责,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理周期。对故意、恶意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赔偿数额,严厉打击锂电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遏制侵权的再次发生。
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强化审判力量。培养符合司法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开展业务学习活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借鉴学习其他地区知识产权审判的先进经验,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熟悉技术的专家型、复合型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坚持司法推动,共促保护合力。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协作,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锂电知识产权纠纷的多渠道化解,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作用,提升纠纷解决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