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省、市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相关工作,落实《新余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等有关文件要求,市法院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对标对表“一年求突破、两年大提升、五年树品牌”工作部署,结合新余法院实际,印发“一号改革工程”“1+4”系列方案,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1+4”系列方案即“1”个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总体实施方案及“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保护”4个对标提升子方案。
“1”个总体实施方案在紧扣目标任务的基础之上,坚持高位推进,组建“1+1+4”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对法院牵头及配合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等共5个指标划分责任及协助部门;列明挂图作战、完善机制、定期督导检查的工作举措,严明有序推进、强化协调、营造浓厚氛围的工作要求,努力争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等工作。
“4”个对标提升子方案在落实省、市对标提升方案64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之上,探索创新自选动作31项,并以时间为轴明确节点目标,细化任务要求,厘清责任部门,夯实工作基础。
此外,市法院依据“4”个对标提升子方案工作要求制定责任清单4张,并将清单推进落实情况纳入中干例会议题,每周通报调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务求取得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工作实效,切实提升法院发展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