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中院出台《关于规范执行干警外出办案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对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的纪律监督,规范外出办案管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外出审批手续。执行干警外出办案的,应当填写《执行干警外出办案审批表》,并按程序报批。二是签订外出办案廉政承诺书。再次重申外出办案纪律,执行干警外出办案,必须二人以上同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发现同行人员有违反办案纪律和廉政纪律的应当及时制止;执行干警外出办案不得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同行,因办案需要确需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利害关系人配合外出的,执行干警及随同外出配合办案人员均应就外出办案期间遵守执法办案纪律和廉政纪律作出承诺,分别签署《执行干警外出办案廉政承诺书》、《外出配合办案人员廉政承诺书》。三是明确违纪处理事项。全市两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定期对执行干警外出办案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执行干警外出办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