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渝水区人民法院与新余市阳光学校在教学楼举行院校共建签约仪式。渝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景柏、分管少年审判的院领导、刑庭庭长、新余市阳光学校校长艾敏、原新余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新余市阳光学校党支部书记傅塘根出席签约仪式。现场还举行了模拟法庭揭牌仪式,聘任了少年法庭的李金花法官为新余市阳光学校法治副校长。
新余市阳光学校创办于2020年,现有学生21人,是一所教育矫治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通过对“折翅”少年进行准军事化管理、基础教学和第二课堂等,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矫正,致力于让学生从“问题少年”成长为“阳光少年”。
此次签署共建协议,既是双方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生动实践,有助于探索出一条适合“问题少年”的法治教育新模式。在今后的共建中,渝水区人民法院将根据学校的需要,与学校共同开展符合学生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形成教育矫正和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
签约仪式举行前,杜景柏一行认真查看了学校教室、宿舍、活动场所、安全监控设施,了解了学校运行管理情况,就送教流程、教育内容、学生安全管理等与校方进行了详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