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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签订执行人员“违纪违法零发生”责任状
作者:邹令清  发布时间:2022-04-12 18:04:14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执行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着力构建执行领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4月8日下午,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人员“违纪违法零发生”责任状签订会。

会上,分管院领导与局领导、局领导其他执行人员逐级签订“违纪违法零发生”责任状,全体执行人员学习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

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执行人员一定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要持续深入开展“规范执行提升年”专项活动,查漏补缺,规范各项执行程序;要完善执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外出办案、案件终本、腾房清理、屏蔽失信程序等方面立规范,积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对执行工作的重点监督,让执行权力进一步在阳光下行使;要紧盯“3+1”核心指标和主要执行质效指标,结合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和平安建设考核要求,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狠抓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

三要进一步严守廉洁底线。每名执行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执行人员“违法违纪零发生”,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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