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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法院:再婚夫妻起纠纷,法官架起500公里的沟通桥
作者:刘笑 程萍  发布时间:2022-04-02 08:50: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渝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当场为原告出具了调解书。

原告陈某与被告廖某均为二婚,双方各带了一个小孩经人介绍后组成一个新的家庭。但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感情不和,2022年1月,被告廖某独自带着女儿前往湖北工作。原告陈某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遂向渝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廖某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被告廖某支付双方婚生子的抚养费及保姆费。

被告廖某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主动向法院打来了电话:“法官,我是同意离婚的,但对小孩的抚养费及保姆费数额我是有异议的。但是我现在在湖北,疫情严重我可能不能参加来法院参加庭审。”承办法官知道被告廖某的情况后,与原告陈某取得联系,发现虽然双方态度都较为强硬但本案有调解的可能性。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虽然调和无望,但在调离的基础上双方都愿意协商婚生子的抚养费及保姆费问题。为了尽快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在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下,承办法官通知身在本地的原告陈某前来法院,同时安排远在湖北的被告廖某进行线上调解。

双方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进行了“面对面”的协商,承办法官耐心向被告廖某释明法理,同时说明原告陈某一人带着俩个孩子,家中还有残疾的母亲,希望被告廖某能够为了小孩着想,适当地支付保姆费。最终被告廖某同意和原告陈某共同承担婚生子的保姆费。被告廖某通过线上的方式签订调解笔录后,考虑到原告陈某目前的状况,为了避免原告陈某再次来法院奔波,承办法官当天就向原告陈某出具了调解书。

在全国疫情反复的情况下,渝水法院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审判质效。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渝水法院一直坚持调解先行,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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