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司法救助成果,延伸司法人文关怀,3月2日上午,渝水法院行政庭组织干警开展司法救助上门回访工作。
救助对象肖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被执行人彭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肖某家中孩子未成年需要抚养,为此肖某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审查后对其司法救助20000元。
救助对象吴某秀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工致残影响再就业,生活困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故吴某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审查后对其司法救助20000元。
回访干警带着米和油来到被回访人家中,详细了解他们的家庭近况、当前存在的困难及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鼓励他们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近年来,渝水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司法救助模式,积极开展未成人、残疾人、军人等群体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则救、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抓手,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切实传递司法温度。
2019年以来,渝水法院共决定司法救助案件435件,救助人数485人,发放救助金5257953元。2021年救助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共144件1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