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靠“躲”“脱”来逃避执行,最终还是难逃法网,被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亲属闻讯找到执行法官愿意为被执行人解决本案执行款项的支付问题。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刘某亲属当场向申请执行人作出相关承诺并支付了1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在拘留期间也认真反省了自己的错误行为,真诚悔过,并承诺积极改正错误,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新余中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司法拘留。
法官寄语:法院执行无死角,任何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自食恶果。再次奉劝被执行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也请被执行人的亲友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工作,消除对抗,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