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市法院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支部书记郎道民主持。
会前,支部根据市委组织部、院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听取各级党组织、党员、群众等方面的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党员自我查摆问题,撰写检视材料,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院机关党委宣传委员万淑萍同志受邀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会上,支部书记郎道民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按照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党员领导干部、其他党员的顺序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了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万淑萍同志对本次组织生活会提出了意见建议。
郎道民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武装、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并加以改进;要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争做标杆中有所作为;要进一步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