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民事诉讼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条的修改意味着电脑里存的判决、裁定“模板”也要进行更新啦,法官们,今后在套用“模板”的时候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常用法条:
举证责任--修改为第六十七条(以未尽到举证责任判驳);
公告送达--修改为第九十五条(公告期限修改为三十日);
诉讼保全--修改为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
诉前保全--修改为第一百零四条;
缺席判决--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七条;
二审判决--修改为第一百七十七条;
给付之诉迟延履行的责任--修改为第二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