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宪法和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什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是党和人民集中意志的体现,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保证。
宪法日的确定?
我国现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年的国家宪法日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渝水法院宪法日有哪些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定法治信仰,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12月4日上午,渝水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景柏监誓。
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建荣的领誓下,干警们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右手握拳,庄严宣誓。
宣誓仪式上,杜景柏向全院干警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天下至德,莫大于忠”,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指引渝水法院发展的行动指南,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要坚守法治精神,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和责任感,在每一起案件审理中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永葆为民初心,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树立为民情怀,站稳群众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是要强化底线思维,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作为法院干警,要始终心怀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守廉洁底线,培养浩然正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宣誓仪式结束后,干警们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宪法誓词,永葆对宪法法律的信仰,更加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要维护法律尊严,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坚守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责使命,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法官访乡村”+宪法法治宣传活动
为深入推进“法官访乡村”活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2月3日上午,渝水区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在鹄山镇集市日农贸市场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利用老百姓赶集日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宪法》和《民法典》的宣传力度。在活动现场,通过摆摊设点形式为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和《民法典》宣传册、并向过往群众讲解《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据统计,本次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进一步营造遵法、学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宪法日,法庭在行动
活动中,各个庭长带领法庭干警向居民群众宣讲宪法和民法典的法律知识,同时对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答疑解惑。现场的人很多,有咨询关于生活中借贷纠纷的,有咨询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的,有咨询关于公证效力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这种“接地气”的普法方式受到居民的热烈欢迎,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引导大家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思维习惯,更在社区营造人人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渝水法院各个法庭将继续以实际行动集中宣传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材料,深入辖区居民、群众、企业进行普法宣传,答疑解惑,弘扬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