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市法院名列其中,被评为首批“节约型机关”。
该院在创建过程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统筹组织,规范管理,抓好落实,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气、节纸、节粮为“节点”和抓手,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大力倡导节约办公,节约粮食。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限定进度,从而确保节约型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注重宣传教育。借助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工作群转发节约常识等,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在全院营造浓厚氛围,让节能宣传融入日常工作,让节约行动成为日常自觉。
三是抓好行动落实。注重专项资金投入,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完善节能模块。全覆盖安装LED节能灯,淘汰使用年限较长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设备,大幅度提升电能使用效率,并对水龙头等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发现存在跑冒滴漏的及时进行更换,杜绝出现浪费用水的情形。严格实行垃圾分类制度,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下一步,该院将常态化组织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教育,进一步传播节能理念,提高全院干警职工节能意识,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