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有关通知精神,我院于8月10日至8月31日开展专业机构入册审核工作。请辖区范围内有意参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业务,且单位和执业人员资质均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专业类别包括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产品质量、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及建筑设计、会计审计、测量测绘、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保险公估等专业,具体请参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所设置专业机构的专业类别。注册审查不含拍卖和破产管理人专业。
2、单位和执业人员资质均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四大类专业(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均应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四大类以外专业:单位和执业人员均应具备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所颁发的执业资质。申请注册的机构应具备承接人民法院复杂案件委托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能力。
3、申报入册的专业机构,需要向本院提交书面承诺书,确保公平、诚信执业,并按要求及时更新机构及人员资质信息,确保机构和人员资质均在有效期内。在册机构如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将暂停3—6个月司法委托业务。
4、申报入册的专业机构上传信息必须完整,扫描件要清晰,文字横向显示。
5、专业机构注册申请遵循属地原则,不接受省内机构设立的分公司的申请,也不接受省外机构及其在赣设立的分公司的申请。
联系人:章丽姣 电话:18979000170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