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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
作者:裴宇婷  发布时间:2021-08-12 17:33: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的工作意见(试行)》,旨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保障裁判尺度统一,确保审判公正高效。

《工作意见(试行)》共17条,明晰了自由裁量权的定义,并对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意义、目标、原则、方法、范围等内容分别进行了规定,确保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个案公正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证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工作意见(试行)》强调,法官应牢固树立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理念,正确运用请求权基础、法律关系要件等科学方法,实现审判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审级监督与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相统一、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工作意见(试行)》要求,应加强类案检索分析,发现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存在的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应深化“审判e管理”平台运用,强化长期未结案件、“四类案件”、发改再案件监管;应落实合议制度,合议庭成员应认真履行阅卷、庭审、评议、裁判的职责,共同对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应完善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指导、总结、监督、规范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应强化个案请示,对涉及自由裁量权行使疑难问题的案件,下级法院在依法保障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可就个案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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