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耐心调解,已经收到退款了!”7月5日,一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廖某来到渝水法院,特地将一面印有“尽职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锦旗送到立案庭庭长手上,感谢立案庭在诉前细致高效的调解。
2021年初,廖某夫妻二人在某房产公司售楼部看中一套房子,按照销售人员的要求,先后共交了5万元作为定金,后在签订购房协议时,原告发现房产公司未尽到合理释明和提醒义务,合同中存在排除原告权利的条款从而不愿购房,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5万元。双方经协商未果,廖某于6月初诉至法院。渝水法院立案庭接到该案当天,征得廖某同意诉前调解,立即联系对方开展调解,经多次电话沟通后双方到法院进行了面谈,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被告同意将原告5万元全部退还。 退款到位后,法院工作人员告知廖某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小程序在线上签写撤诉申请,不用再跑一趟。但廖某夫妻表示一定要当面来表达感谢。
“调解是最好的判决”。近年来,渝水法院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多措并举,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引入专业化第三方组织,特邀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调解。立案庭在诉讼服务窗口前端分流,对婚姻家事类、物业纠纷类、劳动争议类、简单经济纠纷、邻里纠纷等适合调解、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引入诉前调解,并由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案件分流、调解指导,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2021年以来,已成功诉前调解案件6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