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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荣获“为了明天——女童保护行动”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习珍珍  发布时间:2021-06-10 17:12:23 打印 字号: | |

6月8日,为进一步推动“为了明天——女童保护行动”常态化规范化高质量开展,激发各县(区)、各部门以及志愿者讲师的积极性,市平安新余建设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对2019-2021年度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志愿者讲师进行表扬。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授予“为了明天——女童保护行动”先进单位,分宜县法院刘懿、张军娜被授予“为了明天——女童保护行动”优秀志愿者讲师称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铁军为先进单位颁奖




新余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推进“为了明天——女童保护行动”,为创造我市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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