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中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疫情引发的网络平台投资合同纠纷,促成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推动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承办法官在阅卷时发现本案系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生的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了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承办法官立刻联系当事人了解纠纷的具体原因,为下一步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在5月14日下午庭审开始前,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协调沟通下,互相谅解、分担损失,达成了本案调解。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随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续深入,新余中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内容,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推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