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受市委组织部邀请,新余中院民事法官赴市委党校,在2021年度新余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为九十多名村干部授课,宣讲民法典。此为第三期授课,此前已开展两期。
此次授课围绕民法典物权编、婚姻家庭编中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话题,如业主可否以未入住或长期不在家为由不交物业费?什么是居住权以及如何设立居住权?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及如何规避风险?什么是离婚冷静期等。
课上,精彩之处时有掌声,诙谐之处欢声笑语不断。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语言,贴近生活的案例,让村(社区)干部们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法条及法条适用的情形,学习如何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农村(社区)调解工作中去。
课后,授课法官向村(社区)干部发放民法典书籍和宣传册若干,村(社区)干部纷纷表示感谢,多名村(社区)干部向授课法官咨询法律问题。
此次授课村(社区)干部反馈良好,村(社区)干部们也体现出强烈的学法用法积极性。为村(社区)干部宣讲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的适用,有助于增强村(社区)干部调动法律思维调解农村(社区)群众纠纷的能力,助推我市诉源治理工作与和谐乡村、文明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