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水区法院成功调解刘某诉丁某民间借贷一案,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被告因开办幼儿园筹款,自2016年开始先后向原告借款四笔,至2020年10月结算出具借条,将本金和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合计载明为本金。但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中一笔借款的本金金额及出借时间,且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执行堪忧。为此,原告心急如焚,六十多万的诉请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数额绝不算少。
急群众之所急,承办法官多番联系被告,功夫不负有心人,被告终于同意应诉且愿意调解。于是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及时组织调解。通过法理和情理两方面的耐心说法明理,原、被告将借款本金确认了下来。但原告卡在利息这块不愿让步,调解陷入僵局,双方均现疲态,为了让调解顺利进行下去,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向原告解释新出台的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鼓励双方继续沟通,终于原告有所转变,此时已是中午十二点,承办法官凭借自己数十年的调解经验,知道此时的调解只欠一阵东风,于是一鼓作气,及锋而试,有的放矢地打消原、被告一个个疑虑。时间不觉已到下午1点,食堂大叔担心饭菜凉透,还让人帮忙催促。但调解室内氛围正浓,原、被告谈话的语气渐渐平和起来,终于双方谈妥确定利息金额。当时间到了下午一点半时,因担心执行问题,原告迟疑不决,法官继续耐心作答,向原、被告两方明示了执行的相关规定,原告反复确认执行规定后,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落笔之后原、被告均如释重负,向法官露出灿烂的微笑。而此时已是下午一点四十,食堂大叔阿姨们已下班,法官才带着自己的团队匆匆来到食堂解决午饭。
“拉锯战”是调解工作中常态,我们耐心以对。近年来,我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重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于双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积极调解,疏解心结,以调解之力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