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法院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暨“执转破”工作动员会和破产审判工作片区座谈会精神,市法院采取“3+1”举措,全面部署2021年度破产审判重点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确保破产审判工作领导有力。4月8日,市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度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强调破产审判工作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将破产审判工作作为市法院“走稳前列、争做标杆”的抓手和突破口,讨论通过新余中院执行转破产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确保破产审判工作领导有力。
二是有的放矢,部署年度破产审判工作重点。根据省法院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暨“执转破”工作动员会和破产审判工作片区座谈会内容及省法院一季度下发的有关破产审判工作文件,市法院全面梳理2021年度破产审判工作,部署“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执转破”、“破产积案清理”、“破产管理人选任、监督、考核”四项重点工作,明确该四项重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三是压实责任,分解破产审判工作各项任务。为使上述四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市法院针对各项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工作举措、责任部门、责任人、协助部门、完成时限。强调每项工作任务既要有部署、还要有检查、评价,实现压力层层传导、工作层层递进。同时要求两级法院一体推进,相关部门团结协助、形成合力。
四是争做标杆,提出破产审判工作争创目标。近年来,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有一些进步,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他先进法院相比,差距仍不小。为实现突破,做出特色亮点,市法院针对该四项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的争创目标,明确需要完成的指标指数或创新举措,确保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入全省一流方阵,为优化我省“四最”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