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增强退休干部的荣誉感、仪式感、归属感,4月15日上午,市法院为宋小琴同志举行荣誉退休仪式,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嘉金出席仪式并向宋小琴同志颁发荣誉退休证书和纪念品。市法院在家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同志出席荣誉退休仪式。
退休仪式以座谈会的形式召开,大家围坐一堂,深情回顾了与宋小琴同志共事相处的点点滴滴、难忘瞬间,大屏幕滚动播放为宋小琴同志特别制作的纪念短片,现场气氛温馨热烈。
与会同志均表示,宋小琴同志在市法院工作37年,把美好的青春、热血和汗水奉献给了法院事业,从一名普通干部成长为正县级干部,在职期间,分管领域工作多次获得上级表彰奖励,为法院争得了荣誉,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宋小琴同志感谢院党组为她举办的荣誉退休仪式,对同事们致以美好的祝福,并表示将继续尽己所能为新余法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胡嘉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宋小琴同志为新余法院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称赞她对党忠诚、作风正派、敢于担当,是新余法院名副其实的“好管家”,希望她退休后继续关心关注法院工作,积极为新余法院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并祝愿她幸福安康。
胡嘉金要求,要高度重视退休干部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退休干部以及他们曾经作出的贡献,不能忘记关心他们的退休生活,要进一步做好退休干部工作,用心用情关爱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