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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真诚释法明理解民忧 当事人致信称治好了心病
作者:朱晶晶  发布时间:2021-04-12 16:20: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平在与干警交流办案心得时,从桌上抽出一封感谢信,信中称“听了您话,我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现在我每天都快快乐乐、高高兴兴,吃得香、睡得香,玩的开心、活的如意”。

时间回到2020年6月,退伍老兵老李在收衣服的时候,不小心将一旁的刷把从四楼跌落至一楼的楼台,在去楼台捡刷把的时候,被地上的电线击晕,幸好被几个好心人发现并护送回家。后被诊断为肩胛骨骨折、左桡骨远端骨折并左尺骨茎突撕脱性骨折、双侧肩关节电击伤,花去医药费七千余元,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老李认为,击伤自己的电源线系供电公司所有,供电公司对电线负有维护和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但一楼的楼台,线路铺设凌乱,且绝缘破损,应当赔偿其医药费。但供电公司认为,事发地不存在漏电情形,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老李选择了上访。

在上访过程中,老李遇到了正在接访的胡平院长。胡平院长耐心地接待了他,详细地了解情况后,胡平院长向老李亮明了身份,建议他去分宜县人民法院立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李听从了胡平院长的建议,放弃了上访,选择了诉讼途径。因前期与供电公司协商未果产生怨气,老李这次的诉求涵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九项共计九万余元。

案件审理中,胡平院长同办案法官一同多次到事故现场,经反复检测后确认,并无证据证明供电线路存在漏电现象,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老李对电线漏电负有举证责任,现有证据对老李明显不利。考虑到老李前期的要求并不高,这次增加诉求另有缘由。胡平院长和承办法官先是到供电公司做工作,告知供电公司老李家中还有患帕金森病10年的妻子,希望供电公司基于化解社会矛盾和体现人文关怀的角度来协商解决问题。然后,胡平院长找到老李,耐心地释法明理,一方面告诉他从法律的角度确实很难有胜诉的把握,但造成现在的结局确实也值得理解和同情,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其争取得到一些补偿,另一方面通过“轮椅的故事”,让他明白要珍惜当下,在讲到“坐轮椅的比躺床上的好”这句朴素的话时,老李被深深地触动了。

最后,在胡平院长帮助下,老李不仅拿到了3万元补偿款,还解开了“心结”,医好了“心病”。于是,老李息诉罢访,并给胡平院长写下了一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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