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宜县法院调解了一起亲兄妹打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系被告嫁在同村的亲妹妹,两人均已年满六十岁。两家因早有嫌隙断绝来往十余年。2020年10月,被告因琐事误以为原告在骂自己,遂用铁锹将原告打成轻微伤,被告受到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2021年2月24日,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844.2元。法院开庭前电话组织双方调解未果,考虑到原、被告居住在分宜县最偏远的村庄,为了方便当事人,法院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进行巡回开庭。庭后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并邀请省内金牌调解员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也许是被法官和金牌调解员的真诚打动,也许是不想再“家丑外扬”,也许是双方各自还有亲缘相惜,最终通过各方努力,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赔偿了原告2000元。
法官提醒,邻里应该互谅互让,和谐相处,不能因小事而激化矛盾,甚至大打出手,最终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当事人为亲兄妹,案件比较特殊,通过巡回审理和调解的举措,达到了方便当事人,普法宣传和化解矛盾一举多得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