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打官司有这么多讲究,要不是郑法官您协调,帮我走绿色通道,为我办实事,我这个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顺利理赔,真的非常感谢您”黄某激动地说。
黄某起诉的是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我拿到案件的时候,我下意识看了下案件,发现作为原告的黄某,诉讼请求列明不正确,被告主要的基本信息不完整,且遗漏了必要的被告,如果这样下去,这个官司肯定赢不了,心想,这谁写的诉状啊。于是我按照诉状上的电话拨打过去
“喂,你是黄某吧?……”
“是我……..”一个微弱的声音回答到。
通过电话了解,原来黄某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因乘坐的公交车被货车追尾,导致身体四根肋骨骨折、以及身体其他部位多处挫伤,身体很是虚弱。因为请不起律师,又不符合申请律援助的条件,只有在咨询法律人士后自行到分宜法院来打官司。
老人家住在乡下,离县城40多公里,身体和交通都不方便,让他来一趟法院不容易,再让他写个正确而又标准的诉状过来,让他办理查清正确的被告、调取相关证据以及追加被告等相关程序肯定是为难他了。这个案件正确被告是省内和福建两家保险公司,为了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号召,我决定尝试着通过自己的渠道联系了这两家保险公司,通过电话、微信沟通,不厌其烦的对两家保险公司“暖磨硬泡”“切换”式的做工作,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都在忙这件事,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家保险公司最终同意了我“代表”原告的调解方案,并且承诺在手续补齐后,七天之内支付保险理赔款。事后,我把这个过程和结果反馈给了老人,老人很是意外,开心的像个小孩。于是就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虽然忙了整整一个上午,但真真切切为群众解决了一件大实事,让群众感受到来自分宜县人民法院的一份真情关怀和温暖,想想还是很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