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案件
案件执行陷僵局,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作者:李华兵  发布时间:2021-03-24 09:31:46 打印 字号: | |

3月23日上午11点半,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执行和解了合同纠纷一案,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法院判决:被告B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所有的位于某市场的某房屋的面积约120平方米的部分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A名下。具体办证事宜由被告B公司委托中介办理,原告A承担中介费用;房屋转让款中300万元的办证税费按法律规定由被告B公司与原告A各自承担,房屋转让款中50万元的办证税费由原告A承担。

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申请执行人A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依法通知被执行人,并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局告知法院要先到自然资源局办理规划审批,然而自然资源局回复“该房屋为已建成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已办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我市现行建设项目报建程序,规划许可依申请办理,为事前许可,该房屋建成后使用管理不涉及规划职能,对已确权的房屋进行实体分割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这使得执行陷入了僵局,剩下也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就是继续与相关单位联系,看是否能将案件执行下去,要么就是看是否能提起再审。另外执行法官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为了这个案件已经经历了两次审判(第一次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然后又一审,二审)。不管哪种方法,都不是一时能解决的,必将双方当事人又陷入纠纷当中。为了能真正的解决事情,实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认真的帮他们分析每一种选择的后果。经过反复讨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将钱退回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将房子退回给被执行人,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