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活动支出: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2、维权支出: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4、资本性支出: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5、事业支出: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6、其他支出: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