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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刑事管辖中的犯罪地?
作者:阮琳  发布时间:2021-03-04 14:46:54 打印 字号: | |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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