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市法院第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市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胡嘉金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选举。
市法院第一党支部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党内选举有关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胡嘉金向当选的新一届支委班子表示祝贺,希望各支部委员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按照党章等相关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带领支部党员在“进位赶超,争先示范”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争创“六个一流”工作目标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