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响应江西省高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周活动,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469名受害人进行案款“云”发放,发放金额5592387.52元。由于疫情管控,很多当事人在外地,不能赶回来办理领款手续,还有很多当事人年事已高且腿脚不便。
为了集中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当前全省法院开展的“发挥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成功惠及于民,渝水法院严格落实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在案件立案时便会要求当事人填写领款账号,执行到位后通过执行案款系统统一发放案款,实现当事人“一次都不用跑”便能领到案款。
自2月1日到2月6日,渝水法院对178件案件650余名当事人共计发放案款15477147.34元。
渝水法院充分履行法院执行职责,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求,将党的温暖关怀及时送至老百姓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