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中院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领会典型案例精神,通过与产权登记部门积极协调,成功对一整栋房屋进行分户办理产权,助推该标的在二拍时顺利成交,成交金额高达937.3万元。执行法官的善意文明执行,赢得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一致认可和感谢。
据悉,该案申请执行人黄某从江西某银行处购得该银行与新余某贸易公司等被执行人的债权,申请执行标的高达2000余万元。该案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积极推进案件进展,及时将保全阶段查封的一栋9层楼的宾馆予以挂网拍卖,但因该标的评估价格较高,且产权登记在同一人同一不动产登记簿下,第一次拍卖时流拍。依照拍卖程序,执行法官将该标的挂网二拍,其间,有八人来电咨询他们是否可以委托一人竞买并过户的问题。执行法官得知他们的意向后,第一时间与他们约谈,得知他们确有诚意后,向他们释明其中的法律规定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为推动该标的顺利成交,执行法官随后到产权登记部门积极协调,并顺利取得该部门的配合,由法院裁定分割办理产权登记,在不损害国家房屋产权过户税费利益的情况下,促使该案标的物得以顺利交付。
2021年以来,新余中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执行创新,切实为相关当事人“排忧解难”,在确保规范执行、廉洁执行、文明执行的基础上,努力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