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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积极落实省法院葛晓燕院长批示要求
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作者:袁子禄  发布时间:2021-01-12 11:10:04 打印 字号: | |

12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对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的《新余市委书记蒋斌对新余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予以批示肯定》信息作出批示:“希望新余中院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

2020年以来,新余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盯“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关键指标,积极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制定任务分解表、进度安排表,压实工作责任;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结案目标申报、双周督办、末位约谈等监督管理机制,有效推动涉企纠纷快立快审快执;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协调解决资产变卖、职工安置等疑难问题;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召开服务金融、企业等座谈会,组织 “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结合涉企诉讼新情况、新问题与市工商联一起开展专题法治宣传与法律咨询服务,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2020年,该院有针对性出台了服务新余“四最”营商环境的26条司法举措,妥善办理了新余昌坊两公司破产重整、“双强化工”破产清算等案件,“赣酒”商标案入选全国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等领导的充分肯定。

为落实葛晓燕院长的批示要求,该院迅速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例会,及时组织学习批示精神,研究具体贯彻措施,努力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省中院院长座谈会精神,持续深化“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站稳政治立场,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将司法审判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与宜春、吉安法院区域合作,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要求,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三是积极开展“进位赶超、争先示范”活动,狠抓执法办案,不断提升司法质效;推进“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切实强化护商助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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