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新余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沈进率检查组一行到新余中院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复核检查,新余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郎道民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通过采取实地察看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六专四室”等场所设施以及观看宣传片、专题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新余中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复核验收,充分肯定了新余中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取得的成绩,并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在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新余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把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相结合,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及丰富内容载体,全院上下精诚团结,广泛参与,创建氛围浓厚,工作成效显著。
下一步,新余中院将按照检查组的意见建议,继续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和细化,争取在精神文明创建上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