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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猎狐”行动之集中救助
执行为民解心愁,司法救助暖人心
作者:黄敏芳 邹令清  发布时间:2020-11-27 11:31:34 打印 字号: | |


11月26日,新余中院举行“钢城猎狐”行动之执行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向16名生活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款34.87万元。此次救助,是新余法院践行“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的生动实践,充分传递了司法的“温度”。

被救助人之一:年迈老师疾病缠身,司法救助送关怀


救助申请人吴某,其子在2002年被钟某等人故意伤害致死,负有主要责任的被执行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赔偿款未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吴某现年近80岁,收入较低,其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伴有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常年服药,已于今年逝世,家庭经济困难。对于本次的司法救助款三万元,吴某感动地说:“法官真的是在为老百姓办好事,没想到十几年的案子还能得到执行,太谢谢你们了”。

被救助人之二:全家低保务农为生,司法救助暖人心

救助申请人黄某,其丈夫在2007年与被执行人傅某因修路占地纠纷被傅某用铁铲击打头部致死。留下妻子黄某、年近80岁的母亲王某及两个儿子。因负有主要责任的傅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村出具证明黄某一家生活贫困,靠务农维持生活,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对于本次的司法救助款四万元,黄某含泪说:“感谢法院,我们一家人要谢谢各位好法官”。

收到本次司法救助款的申请人纷纷表示,这笔救助款,切切实实为他们解决了难题,给他们的生活送去了希望,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感谢法院的积极工作。

新余法院本次救助聚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不能案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下一步,在切实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新余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和救助力度,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会继续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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