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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初次保全未到位 后续保全得“惊喜”
作者:李丹 黄敏芳  发布时间:2020-11-25 10:26: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余中院通过向案外人发出协助通知书,成功保全到一笔4000余万元款项,为该案件的后续执行提供了一定保障,也切实维护了保全申请人实际利益,赢得了保全申请人的感谢和称赞。

据悉,保全申请人在今年三月份向新余中院申请保全,申请保全标的达1.5亿元。但因该案被保全人涉诉众多,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也不少,在保全之初查询到被保全人的任何财产。至此,该保全案件未保全到位便结案近日,执行法官通过多方了解到,被保全人在作为申请人在南昌申请仲裁,被申请人为案外人江西某公司,双方调解结案。在得知此消息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仲裁机构进行核实,确认该实际情况后,便向江西某公司发出协助通知,通知其不得被保全人支付任何款项,成功保全4000余万元保全案虽然未保全到全部申请金额,但申请人对此次保全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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