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严格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积极探索“四个一”工作机制法,妥善审、执结金融案件,努力实现化解金融风险与满足企业金融需求有机平衡,助推新余金融安全与稳定。
一是建立“一渠道”信息共享机制,提供精准服务。定期召开服务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金融行业、企业对法院涉金融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问题意见,全面准确掌握企业金融和法律需求;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专项活动,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供优质专业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规避金融风险、法律风险。目前已召开银法、法商座谈会3次,收集意见建议221条,解决涉金融法律风险问题207个。
二是建立“一平台”多元解纷机制,拓宽解纷渠道。召开银法联动会议,联合出台文件,积极搭建银法合力化解金融纠纷的平台。加强与辖区人民银行的协调与合作,与人民银行签订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备忘录,推动成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金融专家指导委员会。在法院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建立以8名律师为成员的调解员工作机制,对金融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委托调解。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共诉前调解金融纠纷431件,同比增加29.5%。辖区渝水区法院帮助进驻该院的银行信用卡部门审核信用卡发卡328张,从源头上预防信用卡违约案件56件。
三是建立“一团队”类案专审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在总结金融合议庭、金融审判团队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专业审判团队建设,部署成立专门金融法庭,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一审金融案件,规模化、专业化地审理金融案件,实现类案专审,并定期发布典型指导案例,召开金融审判工作会议,切实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新余中院共发布指导案例11个,举办相关研讨会、裁判文书评比4次。
四是建立“一抓手”执行包案机制,严把最后关口。组建专业化金融执行团队,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全市法院涉金融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归类,制作工作方案,明确当事人诉求、问题困难、执行措施、责任人员、化解期限等,要求各执行分管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带队深入一线、带头执行案件。建立执行案件领导包案制,对重点难点案件倒排工期,实行清单式管理和销号式整改,由院领导逐一认领、逐一包案,每天挂图作战、每周调度销号、每月述职汇总,全力化解积案,兑现银行胜诉权益。今年7月份以来,共梳理执行积案1213件,已化解10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