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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用公共电梯给某品牌张贴付费广告,净收入100万元。这笔钱应该归谁所有?
作者:陈军  发布时间:2020-11-12 09:00:29 打印 字号: | |

小区物业用公共电梯给某品牌张贴付费广告,净收入100万元。这笔钱应该归谁所有?

答: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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