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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小伙冒充姑娘,微信诈骗大叔获刑
作者:张小文 林小霞  发布时间:2020-10-22 11:10: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分宜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罪案件。一位24岁小伙欧阳某因缺钱,添加了被害人李某的微信,李某是个年纪五十来岁的大叔,欧阳某谎称自己是个姑娘,名叫“刘子怡”,通过微信聊天取得了被害人李某的信任后,就提出自己经济很困难,买了房,但工资还没发,请求李某资助一下。李某认为小姑娘跟自己女儿差不多大,经济有困难帮她一把也是可以的,头脑一热就分多次转给“刘子怡”共计36300元。之后,李某去找“刘子怡”,发现根本没有这个人,才知道自己被骗遂报了警,引发本案。

分宜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10日,被告人欧阳某在探探APP上认识了被害人李某,然后冒充成一个姓名叫刘子怡的女子,添加了被害人李某的微信。2020年4月12日至6月10日期间,被告人欧阳某以需要还房贷、网贷等名义,通过微信陆续骗取被害人李某钱款共计人民币36300元。2020年7月22日,被告人欧阳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实施诈骗的罪行。同日,被告人欧阳某主动退还诈骗赃款人民币36300元,取得了被害人李某的书面谅解。

分宜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欧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诈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6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因被告人欧阳某有自首情节,且主动退还被害人全部被骗款项,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以及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根据被告人欧阳某的犯罪性质、情节等,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被告人欧阳某因自己的贪念之心,导致被判刑、缴纳罚金,真是得不偿失。也呼吁网民,微信、网络是虚似世界,不要轻意被别人利用了同情心,支助、借钱他人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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