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救助,是指在发生突发事件及出现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况下,为保护他人利益而实施的紧急行为。行为人帮助他人抵御危机、承重风险采取的防范或降低损失的方法,即可理解为“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