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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物权?法律如何对其进行保护?
作者:阮琳  发布时间:2020-10-19 15:03:54 打印 字号: | |

答: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又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具体而言:

所有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不动产或者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和房屋等,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物,如电视机、桌子等。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要件,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交付为要件,机动车、航空器和船舶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担保物权的设立和实现必须针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某项能够变卖或者拍卖的财产,债权人可以直接支配该财产,在债权得不到清偿的情况下,直接拍卖或变卖该财产,实现自己的到期债权。担保物权可以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而产生,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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