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财产权利,是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为客体的权利。财产包括:土地、房屋、金钱、产品、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
《民法总则》第11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物权法》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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